包号
设备名称
预算单价(万元/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1
呼吸机
35
7台
245
2
儿童呼吸机
40
2台
80
3
儿童高端呼吸机
50
1台
50
4
便携式转运呼吸机
19
2台
38
5
新生儿无创呼吸机
16
4台
64
6
新生儿呼吸机
59.8
3台
179.4
(1)简要技术需求
包1:内置涡轮空压机:响应速度快、峰值流速高,无需中央供气或外置空压机,持续提供高流速(最高可达250L/min),满足各类患者供气流速需求,噪音低,安静舒适,机身轻便,方便院内转运;氧气供应范围:3-6 bar。如果空气和氧气供应故障时,设备可自动过滤外周空气来满足病人自主呼吸,氧气供应故障时,气体供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包2:具有小儿通气增强模块,高品质通气,同时提升触发功能;氧气供应范围:3-6 bar。如果空气和氧气供应故障时,设备可自动过滤外周空气来满足病人自主呼吸,氧气供应故障时,气体供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包3:一般通气模式:VC-CMV(指令通气)、VC-AC(辅助控制通气)、VC-SIMV/PS(同步间歇指令通气)、PC-CMV(指令通气)、PC-AC(辅助控制通气)、PC- SIMV/PS(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PN-CPAP/PS(自主呼吸-持续正压支持通气)、PLV(压力限制通气);
包4:呼吸频率 2-50/min;流速触发,触发灵敏度 3-15L/min;最大吸气流量100L/min;
包5:CPAP压力可调:2-12mbar;窒息时间设置:5-90秒、关闭;
包6:≥12英寸全电脑彩色触摸屏,可显示压力、流速、容量、传感器监测波形、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等,全中文/英文可选;常频与高频通气可以使用同一呼吸回路,无需更换回路;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预算单价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货时间≤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楼1301号房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楼1301号房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
联系方式:0752-288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鹏
电话:0752-28502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呼吸机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呼吸机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571140
信息来源: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7 18:5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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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惠州市 项目 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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