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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2020-2021年采暖季洁净煤采购企业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8-28 11: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A包:洁净煤;B包:优质无烟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单位需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HJ2005-ZJK1-03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2020-2021年采暖季洁净煤采购企业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5621050 最高限价(如有):5621050 采购需求:A包:洁净煤1250元每吨,共556250元B包:优质无烟煤1300元每吨,共5064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按照采购方要求后起至供暖期结束,送货到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货物中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执行财库[2019]19号和财库[2019]18号文件,货物中含节能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查询网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洁净型煤的生产或批发或销售) 2.依法缴纳的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零缴纳的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依法缴纳的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2020年8月1日至今的资信证明;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或其他能够反应投标人基本户信息(包括企业账户名称、企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等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公司相关主体信用报告;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单位需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09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无需到达开标地点,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设备自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张家口市桥东区发展改革局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方式:1333303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401室 联系方式:0313-59857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0313-5985700 电 话:0313-598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