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8-28 11: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982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新疆项目的信息
来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GL2020-JYTZPPP

项目名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附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业绩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项目公司出资;(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中标后至项目公司组建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否则中标无效;(4)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人员担任。3.3 与招标人及本项目PPP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同一联合体内的成员除外)。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方式获取

方式: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5098258@qq.com。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即可。汇款时请注明“PPP项目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收款账户的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款项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确保款项准时或提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且款项已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51651011018800025144-01 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行号:301881000091 (注:此账户中的“-”为中划线短杠,各投标人汇完账以后请及时咨询财务到账情况,联系人:张会计,联系电话:0991-5855226、13999159077)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见附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伊和街        

联系方式:杜强0999-772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王晓丽1399927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丽

电 话:  139992798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G577精伊线、G577特昭线经营性公路项目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588457
信息来源: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8 11: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合作   政府   哈萨克   伊犁

上一篇: 甘州区上秦镇炕烟炉烟污染治理项目(五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