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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8-30 19: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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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广场A座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计划编号:[2020]0468 项目编号:FDG-20215 项目名称: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2668056.42元 采购内容: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经审核入库;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东宁市)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东宁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16时30分。 2、获取文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东宁市)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写字楼A栋9层。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广场A座9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广场A座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项目竞争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内容与我机构无关,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4.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东宁市瀚科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西外环路江南绥滨花园1号楼1层10-4 联系方式:0451-51756868 名 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广场A座9层 联系方式:0451-82291520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29152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28807 信息来源: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0 19: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东宁市瀚科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宁 项目 污水处理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上一篇: 中宁县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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