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81-202008-157001-0001
项目名称: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439,640
最高限价(如有):443964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采购货物内容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
1
(1)安装调试:具体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项目需求: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项目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项目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未定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相关部门的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2020年近月份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
(1)所有领购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陆丰市城东镇上陈路口东侧
联系方式:0660-8901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联系方式:0660-891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0-891560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3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36024
信息来源: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0 21:42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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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陆丰市 互联网 监督管理局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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