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时间:2020-08-31 09: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019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天津城建大学 发布关于: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的信息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轩(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4号C座2层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0-CWFW-119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至 2020年09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轩(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4号C座2层205室)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轩(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4号C座2层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308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4号C座2层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60632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2-6063238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城建大学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39607
信息来源:中轩(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1 09:3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天津   项目   余热   城建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关于市民之家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天津城建大学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