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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艺术天空特别活动——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秋之韵”表演活动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08-31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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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06-2020-064 项目名称: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艺术天空特别活动——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秋之韵”表演活动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2020“艺术天空”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将继续结合黄浦区中心城区地域及人群特点,在城市草坪音乐广场用高品质、多元化的艺术语言,体现“经典与流行的兼容并蓄”、“民族与世界的交相辉映”,呈现10台一流经典名家名团的精彩演出,在金秋十月为国际黄浦打造又一张点亮全城的独有名片。投标人须根据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的标准, 精心地组织、策划与制作上海城市草坪音乐广场表演活动。以“精品”、“精致”、“精彩”为目标,荟萃世界各国音乐表演形式,通过音乐会、音乐剧、歌剧、舞剧等多种艺术类型和表演形式,向大众充分地展示声音艺术、听觉艺术。 本次演出共约10场,演出时间:10月16日-10月25日,演出场地:上海城市草坪音乐广场(黄浦区延安东路523号(近西藏中路)),可同时容纳观众1200人。该场地演出区域面积约为330平方米,观众区域约为 4000平方米。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活动策划、制作、承办、演出等服务。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高级或中级英语口译证书的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方式: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满足上述条件的下列书面证明材料,前来购买标书,(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说明: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时都将被拒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楼 联系方式:阮杰、王润惠,021-59269527 、021-6272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罗洁敏 6378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洁敏 电 话: 6378783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艺术天空特别活动——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秋之韵”表演活动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艺术天空特别活动——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秋之韵”表演活动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52207 信息来源: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1 12:3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来源: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海 项目 艺术节 上海国际 音乐会 上一篇: 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福州边检站机关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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