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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晋江市水利局委托,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82]JJZC[GK]2020031、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2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JJZC[GK]2020031 项目名称: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369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3690元 投标保证金:1373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1(项) 否 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一批。 1373690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31 18:30至2020-09-1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22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泉州市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水利局 地 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四楼 联系方式:1775089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晋江市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联系方式:0595-88077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595-8807719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8-3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晋江市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875656
信息来源: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31 18:2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晋江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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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晋江市 项目 二期 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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