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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学习室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9-01 09: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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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20]028号 项目名称:学习室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目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合同包一 电脑设备 一批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2幢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的形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项目所需的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a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并附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投标人非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⑦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下列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②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联系方式:向先生、18750872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2幢2楼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8-385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 1875087293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学习室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学习室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926009 信息来源: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1 09: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公告 物资采购 单位 标签 上一篇: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实战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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