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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02 11: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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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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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3层09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23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8-304009-0020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3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3家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按合同期满或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一个服务周期。



注: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按合同期满或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一个服务周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9  02 日至 2020 09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3层09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23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2层0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A3号

   联系方式:0763-3535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2层09号

   联系方式:0763-33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135002990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017808
信息来源: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2 11: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公用事业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食品   凤城   采购   清远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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