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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04 13: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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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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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25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09-107644-0008

项目名称: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6,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为加强堤岸和水务设施管养,切实做好河涌整治工作,以采购服务方式解决我镇河涌整治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0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5 日至 2020 9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04房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该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25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方式:020-8492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6房

   联系方式:020-3766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3766259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199646
信息来源: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4 13: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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