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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9-04 17: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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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ZFCG2020-042G 2、项目名称: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25600万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4、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现有约79800亩农田的基础设施进行整治,通过修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改变局部地区水利设施体系不配套、道路建设滞后的现状。 5、服务期限:18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若投标人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若为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下午18: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3、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4、售价:网上支付平台已开通,投标人可以自行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没有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 张工 18505182641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422开标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9月27日17时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2)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财务联系人:惠会计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注:中标单位需提供: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交易服务费缴费单据及合同。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18-8517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联系方式:1391217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 电话:13912176890 注:本次采购文件及后续如果有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下载。各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 政策功能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扣除优惠比率后的报价参与价格打分,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 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本项目执行苏采购[2020]19号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10%。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该《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应当提供材料:财库[2011]181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5)(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页面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持“苏康码””绿码进入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通过新冠疫情防控检查,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要进行防疫检查,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和 “苏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持“苏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参加本次投标的人员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合理安排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对来自与江苏省签署健康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等省的“健康码”予以认可(提供互认省份的健康码的人员同时需提交开标前14天本人的行程,个人通过电信、移动、联通手机APP可以查询,截图后打印,进入开标现场时提交)。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开标现场,做好个人防护,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有效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我隔离,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关于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关于灌南县2020年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214010 信息来源: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官方发布时间:9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4 17: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灌南县 工程项目 土地 标签 地区 上一篇: 2020年阳信县温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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