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丰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8-201001-0021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预算金额:4,930,323.19
最高限价(如有):4930323.1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防治区域内全部防治工作及挂设诱捕器管护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税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只接受现场获取登记并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备查,若现场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现场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林业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广汕公路103号
联系方式:0660-669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联系方式:0660-699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电话:0660-69986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海丰县林业局海丰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海丰县林业局海丰县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433613
信息来源: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6 18:0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海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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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丰县 林业局 项目 防控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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