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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县第五中学、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9-06 19: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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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伊宁县第五中学、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YHW20200703 项目名称:伊宁县第五中学、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80000 最高限价(元):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在伊犁州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6:30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提供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固定售后机构证明资料(伊犁州范围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教育局 地 址:伊宁县 联系方式:15999261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0999-8218123 、1589415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洁 电 话:0999-8218123 、1589415166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县第五中学、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县第五中学、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433621 信息来源: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6 19: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伊宁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小学 新疆 伊宁县 项目 项目管理 上一篇: 内蒙古集宁一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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