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瓮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填写信息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28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瓮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GZWY2020-G128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黔南公易采(2020)0627号
- 采购主要内容: 品目一:车辆采购;品目二:医用设备采购;品目三:医用防护物品及药品采购;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9,460,000(元)
- 最高限价:9,46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特殊资格要求: 品目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救护车相关经营范围或特种车辆相关经营范围;品目二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A6840;品目三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药品销售许可证。
- 时间:2020-09-08 09:00:00至 2020-09-14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填写信息后自行下载)
- 方式: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平台(贵州省·黔南州)(www.qnggzy.cn)填写信息后自行下载)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08 09:00:00至2020-09-27 16: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 开户账号:9558832405000155427
- 截止时间: 2020-09-28 10: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州农技校内,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 时间: 2020-09-28 10: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联系人:陈朝举
- 地 址:瓮安县
- 联系方式:0854-262103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唯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闻超
-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E7组团第E7-2栋(2)8层19号
- 联系方式:0851-856116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闻超
- 电 话:0851-8561165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唯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瓮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瓮安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466009
信息来源:贵州唯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7 15: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来源: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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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瓮安县 建设项目 保障体系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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