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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良庆区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外包项目(NNZC2020-G3-080035-SHZH)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
时间:2020-09-07 18: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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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南宁市良庆区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80035-SHZH 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A标段每月:163.78万元,A标段全年总预算1965.36万元; B标段每月:215.29万元,B标段全年总预算2583.48万元; C标段每月:213.21万元,C标段全年总预算2558.52万元。全年总预算7107.39万元,本项目投标金额分标段按月份投标报价,详见下表。 服务需求: 标段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每月预算金额(万元) A A标段:大沙田与五象核心区五象大道以北(含水塘江、五象大道)。 内容: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2、绿化带人工保洁;3、内河保洁;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5、城区党委、政府各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详见招标文件)。 163.78 B B标段:永兴路以南玉洞片区,包括:金象三区(五象社区和景华社区)、玉龙社区、玉洞工业园,金象一区二区、东小区、玉泉社区(含金象四区)、坡洋社区、玉洞商贸城和银海大道以西英岭路一带(含银海大道建设路口以南段,永兴兴路口无分段数据)。 内容: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2、绿化带人工保洁;3、内河保洁;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5、城区党委、政府各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详见招标文件)。 215.29 C C标段:五象核心区五象大道以南片区。(含良庆河、楞塘河) 内容: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2、绿化带人工保洁;3、内河保洁;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5、城区党委、政府各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详见招标文件) 213.21 项目面积、人员与机械资源配置表: 序号 片区名称 硬化道路 清扫保洁面积 (平方米) 绿化带 保洁面积 (平方米) 内河 保洁面积 (平方米) 投标人需设备清扫保洁工人(人) 投标人需配备 电动三轮车(辆) 1 A标段:大沙田及五象核心区北片区(含水塘江、五象大道) 991253 213184 208740 391 130 2 B标段:永兴路以南玉洞片区,包括:金象三区(五象社区和景华社区)、玉龙社区、玉洞工业园,金象一区二区、东小区、玉泉社区(含金象四区)、坡洋社区、玉洞商贸城和银海大道以西英岭路一带(含银海大道建设路口以南段,永兴兴路口无分段数据)。 1134189 194928 0 514 171 3 C标段:五象核心区五象大道以南片区(含良庆河、楞塘河) 1592803 679141 577442 509 170 合计 3718245.711 1087253.015 786181.8889 1414 47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如果因南宁市市级“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违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均可参加所有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 1个标段,投标人中标1个标段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个标段的后续评审,如下一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为第一名的,则推荐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标段评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收件人:李冬宁 联系电话:0771-5300530 (二)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三)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2.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org.cn)。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联系方式:0771-4500886 传真:0771-4513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联系方式:0771-5300530 传真:0771-202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电 话:0771-530053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良庆区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外包项目(NNZC2020-G3-080035-SHZH)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良庆区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外包项目(NNZC2020-G3-080035-SHZH)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520005 信息来源: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7 18: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上海 南宁市 项目 作业 上一篇: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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