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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东二环城市智能综合体示范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 时间:2020-09-07 21: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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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HF[GK]2020005 项目名称:东二环城市智能综合体示范区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3.3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东二环城市智能综合体示范区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和招标文件中关于串通投标的认定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或经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标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专项书面声明。(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描述:采购标的若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明细: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描述要求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政策的,且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的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中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授权联合体主体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等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联合体协议纸质原件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部分正本中。联合体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授权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标,联合体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zfcg.fuzhou.gov.cn/350111/notice/e8d2cd51915e4c338dc1c6ee2f02b127/2ee5e9decd7f4d5f9a307d50e8790a72/ 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邮箱:hongfengltd@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11130101260052707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83923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汤女士 0591-8376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 0591-837652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东二环城市智能综合体示范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东二环城市智能综合体示范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529014 信息来源: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7 21: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州市 项目 综合体 示范区 上一篇: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基础网络等级保护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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