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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08 10: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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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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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仅限办公)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09-100675-0011

项目名称: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3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公共绿地绿化养护服务(本项目所称的养护指:日常保养、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植物修整、枯枝败叶及漂浮垃圾清理、浇水、设施巡视检修)。绿化养护的面积共计约12万平方米,包括乔木5674株及灌木、绿篱、地被和草坪(具体数量和面积以实地勘察为准)。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采购合同采取一年一签。采购人在年度总验收中评定中标供应商该年度合格后,双方于该年度合同到期前30天内续签下一个年度的服务合同。如中标供应商在年度总验收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个年度的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行政中心。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格的要求,且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9 日至 2020 9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仅限办公)

方式:供应商可采用 现场购买 或 邮寄购买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仅限办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采用 现场购买  邮寄购买 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中,邮寄购买的供应商请填写好《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附件的《采购项目登记表》,连同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溪支行;帐号:44050110565400000509;请注明事由:“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_jiayue@163.com),邮箱接收资料的截止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发送后请立刻致电(020-87070809)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后当天寄出,否则视为未完成登记。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人名称更正为: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0-84986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8707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707080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沙区行政中心外围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534409
信息来源: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8 10: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沙   项目   招标公告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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