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合流营区东侧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0JG01JG34 项目名称:合流营区东侧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3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流营区东侧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编号:CLF0120JG01JG34)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道路翻新、钢结构板房、营房整修等。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县) 2.3估算价:人民币134.7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日 2.5招标范围:道路翻新、钢结构板房、营房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投入人员2020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外部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备注:如投标人资质证书处于延期换证的,提供资质证书核发相关单位出具的处于换证延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 发售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6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 发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5.3 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5.3.1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5.3.2 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5.4 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4.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5.4.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4.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4.4提供《保密承诺书》。 5.4.5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5.4.6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4.7提供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提供拟投入人员2020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外部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5.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5.6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00467900049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 6.3 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6.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 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现场勘察。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9-6188252 10.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 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 电话:020-87651688-347/103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59-6188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何小姐 020-87651688-347/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 电 话: 020-87651688-347/1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合流营区东侧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合流营区东侧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564601
信息来源: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8 18: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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