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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将乐县总医院委托,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28]SMXC[GK]2020006、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8]SMXC[GK]2020006 项目名称: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2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呼吸机等设备 1(批) 否 呼吸机等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1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医疗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明细:随身携带材料 描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08 22:42至2020-09-2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29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将乐县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总医院 地 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联系方式:0598-5020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联系方式:1800598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爱清 电 话:1800598911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0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呼吸机等医疗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608209
信息来源: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8 23:2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将乐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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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医疗 项目 招标公告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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