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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部机关办公楼及院内分队营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09-09 09: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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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HUJM-G1017 项目名称:湖北某部机关办公楼及院内分队营房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48.3453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3453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楼及院内分队营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及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安全员),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上岗证、劳务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加盖企业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网络截图盖公章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报名方式: 3.1现场报名; 3.2报名须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近一年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转包分包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前来报名,投标人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某部 地址:湖北某部 联系方式:胡先生 15271742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联系方式:苏云云 13310512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527174266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湖北某部机关办公楼及院内分队营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湖北某部机关办公楼及院内分队营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615406 信息来源: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9 09: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湖北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营房 分队 院内 办公楼 上一篇: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及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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