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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发热门诊门斗工程、发热门诊工程吉林项目 |
| 时间:2020-09-09 14: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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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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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HC-JLZB-2020-484; 2.3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00810]-2069号; 2.4 招标范围:妇幼保健院改造; 2.5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发热门诊工程;第二标段:发热门诊门斗工程;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 2.8 计划工期:2020.10.20 -2021.10.1(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381.1597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3.878万元;第二标段:87.2817万元);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两个标段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4.1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综合情况良好; 3.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竣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从事过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业绩不作要求); 3.4.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4.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4.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自2020年09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09月16日16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五.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6日16时00分时。 六.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6.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6.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省政府大厅东门人民大街雕塑公园对门)。请投标人于2020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省政府大厅东门人民大街雕塑公园对门)进行签到。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人:孙岩 联系电话:0431-8186985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双双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