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黔西南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09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黔西南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2007】004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州公易采【202007】0041
- 采购主要内容: 具体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910,000(元)
- 最高限价:1,91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提供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5)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 特殊资格要求: /
- 时间:2020-09-11 09:00:00至 2020-09-18 09: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11 09:00:00至2020-10-09 10: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不接受汇票。(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 开户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 开户账号:38110121050000091
- 截止时间: 2020-10-09 10: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124:811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index
- 时间: 2020-10-09 10: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系统,2年内完成验收。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李其超
-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
- 联系方式:18785925040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晶
- 地 址:兴义机场大道金地上品小区B栋605号
- 联系方式:0859-3330919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其超
- 电 话:1878592504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黔西南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黔西南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732529
信息来源: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0 17: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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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黔西南 项目 交通事故 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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