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虹口区2020年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管理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09-10 17: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虹口区2020年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管理费项目 预算金额:48.30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30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虹口区2020年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管理费项目 2、采购范围:在服务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为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前期准备、项目申报、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群众工作等。详见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投标最高限价):48.307万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到项目竣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到项目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与所实施的住宅修缮工程相应的工程造价、工程监理、项目总承包资质或者项目管理公司;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建造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1日 至 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 方式: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30-2020年9月17日下午16:00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加盖公章。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1、近半年不少于三个月的纳税证明;2、近半年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备注:以上所有报名或证明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6日上午10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携带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份无疑问确认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当纸质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知”(工行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及划分标准”的优惠政策,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联系方式:包老师 65533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507室 联系方式:王孟豪 65796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宇 电 话: 657960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虹口区2020年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管理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虹口区2020年祥德路264弄等小区美丽家园修缮工程实施单位管理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732537 信息来源: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0 17: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虹口区 工程 项目 上海市 管理费 上一篇: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网办服务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