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四会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民乐大道7号凯旋荟花园T3幢101(复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84-202009-0163-0022
项目名称: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四会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3,089,078
最高限价(如有):1308907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四会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分包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质保期
分包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
1
泌尿妇科类设备
1批
合同签定后2个月
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 110.00万元
¥1308.9078万元
2
骨科类设备
1批
¥ 338.7078万元
3
临床类设备
1批
¥ 139.20万元
4
救护车及车载设备
1批
¥ 110.00万元
5
医疗进口设备
1批
¥ 21.50万元
6
32排螺旋CT
1台
¥589.50万元
注:(1)本项目共分为6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所有分包进行投标并提供详细技术参数。
(2)本项目每分包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该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包组5的医疗进口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5)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上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适用于各分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3.3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代理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在 2014年10月 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 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民乐大道7号凯旋荟花园T3幢101(复式)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两份(所有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公司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四会市市府办公大楼二楼北侧
联系方式:0758-336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梁工
电话:0758-614155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四会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四会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081610
信息来源: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4 17:51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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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卫生院 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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