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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
| 时间:2020-09-14 18: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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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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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中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1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中旭公招(服务)2020-059 项目名称: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中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1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5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5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竞争性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雅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7-8266172 名 称:青海中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201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周领兄 项目联系方式:0971-5218441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081603 信息来源:青海中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4 18: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来源:天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天峻县 招标公告 农村 上一篇: 2020黄河口(东营)摄影大展输出、执行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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