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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 时间:2020-09-15 12: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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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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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09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TM-2020-165(TW) 项目名称: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62.89(万元) 最高限价:1462.89(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通渭县北城铺村1: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453亩;第二包:通渭县北城铺村2: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547亩;第三包:通渭县榜罗镇坪道村:土壤改良工程等1400亩;第四包:通渭县鸡川镇永和村: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800亩;第五包:通渭县陇山黄窑村: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2500亩;第六包:通渭县襄南镇大新村: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200亩;第七包:通渭县襄南元坪村1: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152亩;第八包:通渭县襄南元坪村2: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075亩;第九包:通渭县襄南元坪村3: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973亩;第十包:通渭县马营镇大岘村: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900亩;通渭县马营镇西山村:土地平整工程及土壤改良等1000亩;第十一包:通渭县北城乡、通渭县襄南乡:有机肥740吨,第十二包:通渭县榜罗镇、通渭县鸡川镇、通渭县陇山乡、通渭县马营镇:有机肥760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10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11-12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16至2020-09-22,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ZF)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0-09 10:00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通渭县西街农业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8293286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 定西市 安定区 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联系方式:17752009527、15346927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桂 电 话:17752009527、1534692758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146404 信息来源: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5 12: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渭县 技术推广 农田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洛阳创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安康路-延秋段)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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