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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9-16 10: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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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24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发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0-67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行物业管理项目于2020年9月末到期,依据省分行“四包一挂”的原则,即:包基本任务、包关键岗位、包员工管理、包费用总量,服务质量与质保金、准入资格挂钩,我行物业管理项目继续采取外包方式,服务包括食堂服务、保洁服务、接待服务、会议培训服务、锅炉工服务、驾驶员服务、水电工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浴室服务、理发服务及对上述服务行为及人员的管理等。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东区)最高拦标限制价为308.95万元(不含税),327.49万元(含税);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西区)最高拦标限制价为293.21万元(不含税),310.8万元(含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人)委托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B2020-67)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招标方将长春分行包括食堂服务、保洁服务、接待服务、会议培训服务、锅炉工服务、驾驶员服务、水电工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浴室服务、理发服务及对上述服务行为和人员的管理等委托给投标方管理。

标段划分:一标段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东区)

二标段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西区)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依据省行财务预算逐年签订,合同期满后,采购方依据财务预算及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地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机关及辖属支行、网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招标人外包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8、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物业管理行业三年以上经验,具备类似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和案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报名须知

本次采购物业管理项目拟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东区);二标段: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西区)。每个标段选取一名中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不得同时兼中两个标段(投标人在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二标段则不在进行推荐)。

五、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领取方式:现场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陈虹飞   电话:0431-81808101    邮件:15211833@qq.com

传真:0431-8180810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0年9月23日16点前发送至15211833@qq.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0日9点00分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免费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陈虹飞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1808102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依据省行财务预算逐年签订,合同期满后,采购方依据财务预算及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7、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招标人外包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8、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物业管理行业三年以上经验,具备类似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和案例。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至 2020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北安路70号        

联系方式:于雪松0431-80771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方式:陈虹飞0431-8180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虹飞

电 话:  0431-8180810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229581
信息来源: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6 10: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采购   中国农业银行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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