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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新建公寓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

时间:2020-09-16 17: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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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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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新建公寓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0-131

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公寓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第二十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5、投标人近3年具备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6、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9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至 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916 10 时至 2020 10 91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43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刘先生0991-5986336、5986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方式:任潇潇、申佳0991-8812233、8865500、13609999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潇潇

电 话:  1360999986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新建公寓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新建公寓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253952
信息来源: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6 17: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附属   公寓楼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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