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9-16 21: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54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关于: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的信息
来源: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3层6-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GK)2020-001号

项目名称: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7日  至 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3层6-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叶城县交通宾馆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

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1.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为生产商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相应的资格证件(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商的相应资格文件证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的鲜公章(包括对本项目或本公司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叶城县        

联系方式:如斯坦 13899112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3层6-2号            

联系方式:曹海石 18809987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如斯坦

电 话:  138991128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04838
信息来源: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6 21: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叶城县   项目   供销合作社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0 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迁改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叶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