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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17 11: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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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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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无人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183号商务中心A10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3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08-790059-0004

项目名称:无人机

预算金额:1,89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说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最近月度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按下述要求洽购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现场洽购;

2、洽购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洽购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室;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       招标文件获取人的授权证明(自行编制或参考本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证明材料。

6、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通过审查。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18 日至 2020 9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室

方式:现场洽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13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183号商务中心A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三楼308室

   联系方式:020-39076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183号商务中心A108室

   联系方式:020-8490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20-3901101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16141
信息来源: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7 11: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沙   项目   无人机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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