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
南雄市黎灿学校新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项
5760000.00
5760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注:①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②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③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沿江西路2号
联系方式:0751-3836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联系方式:0751-8887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1-888908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雄市黎灿学校新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雄市黎灿学校新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17404
信息来源: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7 12:2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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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雄市 项目 招标公告 新校区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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