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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9-17 13: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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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365trade.com.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0ZF28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已经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3)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线上获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上传供应商资格要求(1)-(5)项加盖公章扫描件(制作在一个PDF文件中)进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 联系方式:0991-381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宏运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991-4833033转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健 电 话:0991-4833033转80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21007 信息来源: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7 13: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新疆 项目 乌鲁木齐市 生活垃圾 上一篇: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2020年电子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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