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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17 15: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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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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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3-2105房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09-101088-0043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15,440

最高限价(如有):211544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JYGZ20CA07N0023

2. 项目主要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太和中路2号、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太和镇人民政府停车场内)。

4.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211.544万元)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随之终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211.544万元)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随之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18 日至 2020 9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3-2105房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3-2105房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而委托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联系方式:020-8742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联系方式:020-83863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20-8127337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委楼办公场所、联勤机动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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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30008
信息来源: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7 15: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太和   广州市   联勤   经委   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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