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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一期)第七标段应用化学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第三包(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9-17 19: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一期)第七标段应用化学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第三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XJJZ-107-3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一期)第七标段应用化学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第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18000.00 最高限价(元):9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气质联用仪、索氏提取器、质量流量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交货期要求;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质保期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联系方式:0991-4508367、199991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力槟 电 话:0991-4508367、1999911151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一期)第七标段应用化学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第三包(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一期)第七标段应用化学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第三包(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384285 信息来源: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7 19: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新疆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金正 标段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垃圾分类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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