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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09-20 19: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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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Y-CG-20063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ZYY-CG-20063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8.00万元 最高限价:368.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全区指战员购置包括指战员①伤残雇主险赔付100万元/人;②大病医疗雇主险200万元/人,年限额内实报实销;③指战员24小时意外保险赔付50万元/人;④护理险,针对指战员因病情经组织批准需异地就诊的病人及陪护人员差旅及伙食费等在每名病人15万元限额内实报实销、合同期内总限额150万元/人等四类险种,以上险种按照不记名形式购置2300份。(详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期限: 1年。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在报名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须盖公司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票据);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年(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关联关系单位情况说明和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7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由于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均为保险金融机构,为保证服务的便捷性,允许自治区级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即授权书中需明确“同意(分支机构名称)参与 (项目名称) 投标,(分支机构名称)在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系方式:0891-6597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7楼 联系方式:0891-638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杨(采购人) 晋金磊(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6597137 0891-6382666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须盖公司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3、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票据);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年(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关联关系单位情况说明和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7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系方式:蒲杨0891-6597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7楼 联系方式: 晋金磊0891-638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杨 电 话: 0891-659713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体消防辅警员2020年度团体意外伤残保险及附加医疗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43218 信息来源: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0 19: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西藏自治区 项目 伤残 警员 上一篇: 嫩江市供水工程服务中心_嫩江市城市二次加压泵站1#泵站工艺设备采购.装饰改造及电力箱变工程(二包、三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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