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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武清翠亨生态绿廊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796)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09-20 22: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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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武清翠亨生态绿廊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79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翠亨生态绿廊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前进道金海岸广场6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0-796 项目名称:武清翠亨生态绿廊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140.0万元 最高限价:1140.0万元 采购需求: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140 1,140 其他服务 武清翠亨生态绿廊管理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包括区域内园容清扫保洁、治安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综合管理用房公共区域及公厕的卫生、化粪池定期抽吸、园内垃圾清运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三年(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开标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原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供应商所配物业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并承诺为本项目投保公共责任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供应商自行编制);(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四)该招标项目严禁投标单位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谋取中标及中标后再次外包,需提供承诺书;(五)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1日到 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前进道金海岸广场6号楼 方式: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汇至代理公司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标书款”,标书款汇款后,请供应商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584651032@qq.com)。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前进道金海岸广场6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收款人名称:远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030209710930030072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缴费成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后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据,领取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 联系方式:022-5962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前进道金海岸广场6号楼 联系方式:022-8295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 电 话:022-82952825 远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