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编制惠州市惠城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1整套
4660000.00元
(3) 简要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惠城区建成区建筑、景观、道路、公共设施及夜景照明现状;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区域城市特色、结合城市环境与商业的发展需求,编制出科学化、系统化、人性化的户外广告(含店招和楼宇标识)设置详细规划。该编制包括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楼宇名称设施详细规划、店招标牌设置详细规划、示范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惠州市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线上通过邮箱1754223125@qq.com获取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暂不接收现场报名,统一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754223125@qq.com进行获取,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需可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发送到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江北三新南路2-1号
联系方式:0752-208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学府路2号东江学府三期311栋3单元8层02房
联系方式:0752-2266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徐先生;(采购人)马先生
电话:0752-25258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州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州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63003
信息来源:项目联系电话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2:2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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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惠州 惠州市 项目 招标公告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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