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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2年区本级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
时间:2020-09-21 13: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2418 项目编号: NZC/C200112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2年区本级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般会议服务 一般会议服务 1 会议服务 1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 营业执照复印件;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6 无重大违法声明函;7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8 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9 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09-21 13:00:01 至 2020-10-1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10-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C200112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2年区本级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项目-定.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9-21 |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2年区本级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2年区本级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66606
信息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3: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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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宁夏回族自治区 项目 党政机关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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