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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9-21 13: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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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X[20200831]-0602号。项目业主为 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ZH-ZB[2020]-0901 3.采购内容简述:东升村修筑水泥路6.5公里、水泥围堰21550延长米 4.项目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项目地点: 洮南市东升村 6.招标控制价:362万元人民币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8.计划工期:2020年10月 25 日至2020年12月23 日,共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2019年度)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上(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且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情况。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近三年度(2017 年-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3.9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lbc.gov.cn:8090/TPBidder)注册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可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月14日09时 30 分,地点为: 洮南市团结广场人力资源市场西侧,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洮南市东升乡 联系人:邢大明 电 话:13943617900 招标代理机构: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630号(星宇建筑一楼102室) 联系人: 李春萍 联系电话:0431-80562585 2020年9月2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 十环招标网标题:洮南市东升村水泥路和水泥围堰工程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670213 信息来源: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13: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来源: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洮南市 围堰 水泥 水泥路 上一篇: 安新县2021年度至2023年度县城路灯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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