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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9-22 09: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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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X[20200901]-0606号。项目业主为 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ZH-ZB[2020]-0903 3.采购内容简述:水泥路单侧安装路灯 4.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项目地点:永茂乡林场社区 6.招标控制价:50万元人民币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8.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2019年度)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上(合同与中标通知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近三年度(2017 年-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审计报告);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3.9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lbc.gov.cn:8090/TPBidder)注册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可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0月14日14时30分, 地点为: 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洮南市团结广场人力资源市场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洮南市永茂乡 联系人:吕凤宇 电 话:1394361033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630号(星宇建筑一楼102室) 联系人: 李春萍 联系电话:0431-80562585 ????????????? 2020年9月2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 十环招标网标题:洮南市永茂乡林场社区亮化工程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738609 信息来源: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2 09: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洮南市 林场 标签 地区 项目 上一篇: 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河公园各项公共设施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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