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09-22 1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2 17:26|发布单位: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0-10-20|项目监管地:宜昌市直辖|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1041-2020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宜采计备[2020]XM2124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选择壹家银行承办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服务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并在宜昌市登记注册;(上传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地点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7楼703室(城东大道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 联系方式:1592696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 联系方式:1806237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萍 电 话:180623705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宜昌市本级长护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774608 信息来源: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2 19: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宜昌市 支出 项目招标 医疗保障 上一篇: 芒市风平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