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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CG2020GKZB074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9-23 10: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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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受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其所需的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为贯彻实施《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加强水环境监测预警”的要求,优化全区地表水水体监测网络,健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我区拟在仪扬河冻青桥国控断面相关支流新建自动监测站,开展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含五年运维)。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空气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下午2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CG2020GKZB074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6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费(含第一年运维费用)280万,运维服务费280万。 4、最高限价:人民币560万元, 超出最高采购限额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到位(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书面通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上述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下午2:2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下午2:20(北京时间) 4、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4楼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集中考察:无 4、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20年9月23日 6、所有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 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名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交易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交易中心联系。 9、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秦春艳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205号 联系方式:0514-80996036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联系人:蒋媛媛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5楼采购科 联系方式:0514-82882970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0年9月23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定环保局水质监测设备及运维招标文件.docx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HJCG2020GKZB074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HJCG2020GKZB074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828609 信息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0: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邗江 扬州市 生态环境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上一篇: 天柱二中校园智能黑板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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