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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
时间:2020-09-23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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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YGCG[2020]—FWG106-2 项目名称: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025.7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关于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YYGCG[2020]—FWG106-2 项目名称: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壹仟零贰拾伍万柒仟肆佰叁拾元整(1025.743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包括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施及现有区块链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产品并符合现执行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的货物。项目内容包括设备、现有区块链系统数据无缝对接、主要设备安装和调试、运输、装卸、线路敷设、施工材料、强弱电对接、人员培训、应缴税金、保险、售后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配件损坏率较大的,由施工方承担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1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管道预埋件半个月内到货,主要设备二个月内到货,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必须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4日起至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核查后退回。) 地点: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2020 年10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0 年10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9月23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文公南路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5070396287 (2)采购人名称: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城南小港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395988 代理机构名称: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07037371 电子函件:85346627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5070396287 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395988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0793-7350658 联系人:潘女士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管道预埋件半个月内到货,主要设备二个月内到货,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九、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委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里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范本详见附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微企业名录”里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范本详见附件)。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详见附件)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微企业名录”里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范本详见附件)及证明文件则给予6%的价格扣除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截图。 5、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产品,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该产品品牌、型号页面截图,则其该项产品予以6%的价格扣除计算,参与评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必须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至 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点18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点18分(北京时间)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文公南路、婺源县紫阳镇城南小港村 联系方式:蔡女士15070396287、周先生1387939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杨女士13307037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1330703737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婺源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834025 信息来源: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0: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来源:婺源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婺源县 江西省 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工程项目 上一篇: 体育教学与训练器材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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