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①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③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
④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其它说明: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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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45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惠民路62号
联系方式:0754-87617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4-8761736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谷饶镇镇区下水涵道清淤疏浚净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谷饶镇镇区下水涵道清淤疏浚净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846608
信息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5:1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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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潮阳 汕头市 项目 招标公告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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