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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19C0220)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
时间:2020-09-23 18: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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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19C0220)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3日项目概况: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19C0220 采购执行编号:CQBN20190590 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5,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招标项目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河花溪段水域及消落区区域(花溪河石龙桥至走马梁黄桷树和花溪河磨滩桥至小泉堤坎共计2段约13.4公里左右)。 二、项目质量具体要求及人员要求 1、项目要求:清漂工作必须做到洁、净,达到水面无漂浮物。保洁标准:无树枝、树木、草、白色垃圾、废弃杂物等,清漂物及时清运,洪水过后及时清漂,所打捞的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作业时间:每天必须进行清漂作业。 3、管理要求:必须建立清漂保洁队伍、作业安全、每日巡查等制度,及时履行清漂保洁责任。清理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收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在河边及其他任何地方焚烧垃圾。制订完善漂浮物清理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专业队伍。 4、船只要求:供应商日常清漂自有或租赁清漂船舶4艘(提供购船相关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船舶照片),一是供应商必须保持船体和随船设备工具完好、能正常使用,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渣、烟头、泥沙、油垢等污物;二是供应商负责该船油费、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等费用;三是其它所需机械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5、人员要求:日常清漂服务作业人员不少于7人;汛期、应急突发等情况清漂服务作业人员不少于13人。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收集水面垃圾及船舶垃圾”或“江、湖垃圾清理服务”等(与水面垃圾清理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4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於老师 采购人电话:6286109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286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6231389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於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2861096 九、附件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2).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2).docx 2020年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清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四次挂网).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19C0220)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四次】(19C0220)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857447 信息来源: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8: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巴南区 重庆市 第四次 招标公告 河流 上一篇: 泰安市司法局视频会议室视频会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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