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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教职工住宅楼小区各单体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
时间:2020-09-23 19: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G202009-315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教职工住宅楼小区各单体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需求:建筑物宏观勘察、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地基基础情况调查与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构件截面尺寸检测、钢筋数量检测等(具体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规定检测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经市相关部门认可的合格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2具备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及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及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有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及结构可靠性);3.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并签订允许检测施工配合协议。(因小区已入住使用,检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与业主、物业管理协调工作。进入小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应由物业处置,学校无法介入。);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至 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渤海大学 地址:锦州市松山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贾先生0416-340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13-34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16-890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416-890877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渤海大学教职工住宅楼小区各单体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渤海大学教职工住宅楼小区各单体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903142 信息来源: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9: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渤海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渤海 项目 住宅楼 教职工 上一篇: 永仁县人民医院会议室装修及会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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