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9036
项目名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750万元
最高限价:750万元
采购需求:当前中国城市正在进入全面收缩时代,中小城市发展普遍面临极其严峻的困境。面对困境,丰县作为中小城市的典型代表,“十四五”期间需要充分利用自身区位、经济等优势,进一步增强经济首位度、提高经济辐射力,实现逆袭发展。然而,经济形态早已发生变化,产业发展模式已经转变。数字经济时代,人力资源成为最重要的资源,城市品位成为吸引人集聚的磁石。面对人口持续流失现状,丰县必须一手做强工业、一手做大县城。通过提高丰县城市品位,“留住人、抢夺人”。最终通过人口集聚,实现产业提升目标。
因此,基于上述目标,详细梳理并精准勾勒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的工作意义、工作重心、工作思路、角色分工等问题,从而有效指导丰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最终,让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工作既是衔接统筹规划编制与建设实施的“城市建设纲要”,又能成为面向实施的创新规划类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疑问:是否五选一即可?)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952136208
通讯地址:丰县新城区行政大楼203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丰县新城区行政大楼203室
联系人:于晓侠
联系方式: 1895213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西厅
联系人:李梅英
联系方式: 0516-89220212?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附件:附件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9036]
十环招标网标题:[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县城市品位提升战略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9036]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915004
信息来源: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0: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来源: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丰县 建设局 项目 丰采 招标公告
上一篇: 2020年乳山市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