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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慧食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
时间:2020-09-24 13: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JZZZB-2020-023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慧食堂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pub.ccgp.gov.cn/login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50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楼220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聚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其他材料: 5.1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2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供应商2019年9月-2020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4供应商2019年9月-2020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5.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6供应商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pub.ccgp.gov.cn/login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 5.7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信息。 注: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一套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 (三)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 祁警官 18586006339 赵警官 13948062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聚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508) 联系方式:刘婷0417-32594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 话: 0471-325943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慧食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智慧食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927645 信息来源:内蒙古聚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3: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内蒙古 边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总站 上一篇: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潭村)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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