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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9-24 14: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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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X-CC-20073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自卸翻斗车辆60台(容量13立方米)以上及装载车辆(50铲车)或抛雪机12台以上对南关区区域内的积雪进行清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清雪季(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有能力自行解决积雪消纳场地,场地应有乡(村)以上政府部门土地支配权或用地权等相关利害关系证明。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农业农村生产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有害垃圾混入积雪。卸雪场地要远离河道、水源地,对周边环境无影响、无纠纷、无污染、无投诉。保证南关区区域内积雪及时清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

方式: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QX-CC-20073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13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预算:600万元,自卸翻斗车容量达到(13立方米)(含装载机装车费用)420元/车次。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三家中心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拟选取6家合格供应商,提供自卸翻斗车辆60台(容量13立方米)以上及装载车辆(50铲车)或抛雪机12台以上对南关区区域内的积雪进行清运,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清雪季(具体以合同为准)

2.7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8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供应商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招标人不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给予经济补偿;对中标未承接项目的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资金最多不超过600万元。达到资金上限,本项目提前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有能力自行解决积雪消纳场地,场地应有乡(村)以上政府部门土地支配权或用地权等相关利害关系证明。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农业农村生产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有害垃圾混入积雪。卸雪场地要远离河道、水源地,对周边环境无影响、无纠纷、无污染、无投诉。保证南关区区域内积雪及时清运。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3.6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11300,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66号

联系人:徐静

电  话:1818681218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白景志

联系电话:0431-81868725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电话: 0431-852816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66号        

联系方式:徐静1818681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系方式:白景志0431-81868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景志

电 话:  0431-818687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929407
信息来源: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4: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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